本报讯根据“后事协议”,幺儿想要独占房产,老父却想“一碗水端平”,并起诉要求分割亡妻留下的遗产。永川区法院日前判决,老人和四个子女各自继承13.6平方米的房产。
法院查明,黄大爷住的房屋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修建的,建在永川某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筑面积136平方米。
去年6月,黄大爷的老伴去世。当时,黄大爷70岁。考虑到老父以后的赡养和丧葬问题,他的两个儿子在村支书和亲友的见证下,立下“后事协议”,并约定两兄弟各承担一个老人的丧葬费用,老房子在老父死后由老幺继承,老大自愿放弃继承。
但在去年12月,黄大爷的平静生活被打乱了。原来,政府准备征用这个老房子及宅基地,老幺就要求老父亲搬出老房子,要独占房屋补偿款,为此和家人闹起了矛盾。他还说,这是“后事协议”约定了的。
黄大爷气不过,认为儿女都是自己的,要分大家都有份。为此,他掏钱将四个子女全部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老伴的遗产。
法院认为,所谓的“后事协议”,实际上是两个儿子对亡母的安葬和今后对父亲的安葬及赡养所达成的协议,与黄大爷老伴死亡后的遗产分割及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按规定,死者遗产是老房子的一半,即68平方米。法院判决黄大爷及四个子女对这部分遗产进行平均分配,每人可分13.6平方米。(记者罗彬 实习生张意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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