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绑架老乡索要赎金 一审被判13年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通讯员李力)24岁的湖北省孝昌县人罗某伙同其他4人绑架了自己的老乡,并向其家人索要13万元赎金。近日,丰台法院以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罗某等4人13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查明,去年6月27日7时许,罗某同朱某等人预谋后,以他的一个老乡欠他钱为由,在丰台区莲怡北路一院内,将该老乡绑架到天津塘沽区某农场一平房内,对他进行殴打并向他的家人索要赎金13万元,后被害人的妻子将4万元汇到了朱某的银行卡账户上。
6月29日凌晨,经家属报案,被害人被解救,罗某等人先后被抓。
法院认为,罗某等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劫持他人做人质,他们的行为分别构成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最后,法院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别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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