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近日,陕西省副省长李堂堂违反换届纪律,指使、纵容他人为自己进省委常委班子拉推选票一事被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通报。此事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很大反响,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深刻。有关部门决定给予李堂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关部门调查,这位副省级领导干部在中央考察组即将和正在进行省委换届考察期间,为使自己能够进省委常委班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纵容8人为其进省委常委班子推荐拉票,并通过这8人给50多人(次)做工作为其拉票。
有关通报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换届工作纪律,在当地换届工作中产生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与此同时,中央组织部也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截至目前,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纠正了对613人的违规任用决定。
一位党内人士称,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一般情况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不影响其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但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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