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二楼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暨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有关情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介绍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情况。
我们所说的“命案”,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它基本上包括了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各类刑事案件。命案犯罪是刑事犯罪活动中恶性程度最高、危害最为严重的犯罪,公安机关历来都把侦破命案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特别是2004年以来,公安部响亮地提出了“命案必破”,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顽强拼搏。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国侦破和遏制命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初步实现了“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的奋斗目标。
从破案情况看,我国侦破命案工作达到较高水平,破案率再创历史新高。2006年,全国8类命案破案率达91.40%,全国有25个省(区、市)破案率超过90%,其中破案率最高的江苏省达95.38%,像北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破案率也达到89.40%。在当前,在现有的警力、装备条件下,取得这样成绩实属不易,它既凝聚了广大公安干警的心血和汗水,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的结果。从发案情况看,全国命案发案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国8类命案发案数在2005年比2004年下降6.2%的基础上,2006年又比2005年下降了8.2%,其中杀人案件下降13.7%。从新增故意杀人逃犯数来看,也呈下降趋势。2006年,全国新增网上故意杀人逃犯同比下降22.3%。另外,很多单位实现了未发命案和命案全破的目标。2006年全国共有501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未发命案,共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14.48%。有1785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命案全破,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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