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和平]: 刚才我向诸位介绍了2006年全国的治安情况,余副局长又向大家通报了侦破命案的情况,下面大家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2006年8类命案全国有25个省市破案率超过了90%,为什么北京才89.4%?这个数字为什么是这样的?谢谢。
[余新民]: 这和北京的环境、地理位置有关系,因为北京是国际性的大都市,北京的流动人口数量非常巨大,北京命案的构成不同于一般的省市,特别是流动化犯罪比例非常大,犯罪职业化水平比较高,所以北京侦破命案的难度很大,北京能够达到89.4%,已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了。应该说北京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中国警务报道记者]: 在公安部发布的数字里,我们看到2006年经济犯罪是上升的趋势,特别是涉众经济型犯罪,根据9月份的数字,高院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达到700多起,涉及金额4000亿元,对此公安部将如何应对?有何措施?
[武和平]: 我记得我们在前不久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做了通报。对于在2006年出现的一些领域的案件有上升的情况,公安机关会针对这些犯罪信息,在新的一年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整个刑事发案的总量和2005年是持平的,我们也注意到像刚才这位朋友讲的,经济领域犯罪,还有危害公共安全当中的破坏交通、电力、通讯设施的案件,另外还有侵犯公民权利中的伤害罪的犯罪,都有所上升。所以,对这些案件在新的一年里,各级公安机关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打击。 同时,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恐怕在今年的发布会上会专题介绍情况。
[南华早报记者]: 2006年命案发案数量是多少?全国25个省破案率超过90%,破案比较低的省份是哪些?他们的破案率是多少?再有一个是想问一下关于全程录音录像的问题,现在是有的省份在用全程录音录像取证,我们有没有长期的打算,比如说有个时间表想所有全国强制性的使用全程录音录像?另外,关于2006年底发生一系列灭门案,公安机关是为了打击犯罪,可是这种重大的灭门案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引起了社会的一些恐慌和想法,请问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重大灭门案件方面有什么样的打算?
[余新民]: 命案破案率低于85%的是西藏,另外,85%—89%有这样几个地方,北京、天津、重庆、青海、甘肃、广东。发案数大概在3万起左右。 关于灭门惨案的问题,我们公安机关没有叫它“灭门惨案”,我们叫杀死被害人全家,或者叫杀死在场全部人员的案件。这类案件2006年发案数比去年下降63%,为什么感觉到这类案件的发案是上升的呢?是因为我们对惨案的关注度提高了,再加上比较集中,造成了大家觉得2006年这类案件更多。公安机关把这类案件作为侦破命案中的重中之重,2006年发生这类的案件都破了,案件破得很快。
[余新民]: 关于全程录音录像的问题,大多数公安机关,县市级公安机关在侦破命案及其他犯罪案件的时候都采用了这种措施,我们在逐步推广。要求我们国家所有的地方,不论经济发展的差距和水平状况如何,都开展全程录音录像,在目前有些地方由于经济条件的原因,全程录音录像还有一定的难度。西方国家推行这个制度也花了10多年。
[东方早报记者]: 我想问一下命案必破,破案的定义和标准到底是起诉还是法院判刑才作为破案?因为现在法院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很多人认为破案的案子证据不足,这时候公安机关怎么办?
[余新民]: 我们谈的命案必破,不是在追求命案必须要破,我们讲的是在公安机关存在的保一方平安的角度上。这三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全国各地有1785起实现了命案必破,还有很多个别的地区,像江苏省的如皋县连续15年实现命案必破,还有些地方公安机关连续三年、四年命案必破,连续两年的就更多了。公安机关提出了命案必破是对人民、对社会负责,对犯罪分子的震慑。
[余新民]: 什么叫命案破了?什么标准?就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楚了,命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已经确认并抓获,有证据证明犯罪人进行了犯罪。这个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破案以后,公诉案件必须要进入诉讼环节,移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要进行判决。大家知道,我们国家任何人违法都要判决有罪,法院判决最后会作出有罪判决,公安机关在这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我们在内部一个是加大科技力度。另外,每个侦查人员、每个技术人员、每个办案人员都要提高破案能力。第三,提高办案水平,防止办案质量不高,确保证据确实、充分。违法办案,将受到党纪、政纪直至法律的追究。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