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对抗法院判决?法院判镇政府滥用职权,但镇政府继续违规办证。
记者黄普磊
本报讯 “我跑了六七年,打了两场官司,仍然没办成土地使用证,现在才知道原来是镇政府在与法院判决顶牛。”昨天下午,驻马店市遂平县玉山镇居民段富才告诉记者,镇政府插手土地纠纷,违规替人办理证件,法院判决镇政府行为属滥用职权,宣布所办证件无效,判决书下达后,镇政府再次替人违法办证,致使土地部门至今无法为其办理土地证。
统一出让“一女嫁两男”
段富才告诉记者,2000年初,玉山镇政府决定对辖区贾庄村的简易街道进行改造,对街道两侧的村集体土地,采取统一有偿出让的办法吸引社会资金建商业门面房,并规定原来在街道两侧经营的商户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在原对应的位置。在规定时间内,他选择了一个地段并向村委会交纳了出让金。
“交完出让金的第二天,我才知道村委会因为工作失误又收了崔某的钱。”段富才说,村委会“一女嫁两男”让原本简单的出让变成了纠纷,他一怒之下把贾庄村委会告上了法院。2005年3月,在遂平县法院的主持下,他与贾庄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段富才交费在先,所以土地由段家使用。
政府插手违规办两证
段富才拿着法院调解书到县土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崔某却突然拿着盖有玉山镇村镇规划管理所公章的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声称自己拥有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因为崔某有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土地部门中止了段富才的办证手续。“根据土地法,土地出现使用权纠纷时,县土地部门不得确权。”县土地局集体土地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说。
段富才再次到法院告状,这次是起诉玉山镇政府。2005年9月14日,遂平县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认为玉山镇政府为崔某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属于滥用职权,同时判令两证无效。判决书下达后,玉山镇政府未上诉。
继续办证与判决顶牛
2月2日,记者随同段富才的儿子到遂平县土地局办理土地证,但再次遭到拒绝。“法院的判决下达后不到一周,镇政府就又为崔某颁发了另一份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法院判决的是前两份证件无效,可没有判决这两份也无效呀!”遂平县土地局集体土地管理所副所长樊某说,“法院的判决虽然有道理,但是镇政府的意见我们也不能不听呀!”
法院判决认为镇政府为崔某办理两证属滥用职权,镇政府为何接到判决后继续办证呢?“你们的事不是找上面了吗?最后不还得找镇政府解决?”玉山镇政府镇长江海松在电话中对段富才的儿子说。该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认为,镇政府再次发证的原因就是因为“段家眼里没有镇政府,法院判决太‘牛气’”。
2月4日下午,记者联系镇长江海松,希望了解镇政府为崔某颁发两证的法律依据,江答应查询后给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玉山镇政府一直未给记者答复。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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