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我离婚了,后来我认识了个男的,我们相爱,一起生活了。有一年元旦,一个女的带着小孩来找他。开始我以为是他前妻,我也想了很多,可是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女的是他的妻子,他是有老婆的人了,他没有离婚。因为我也有个孩子,要是我告他重婚的话,我想我们只会玉石俱焚。
3年了,我很迷惑,也不好意思跟朋友说这件事情。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我不知道该不该告他。我希望有人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也没有什么可信任的朋友,我无法面对。3年里我在经济上没有让他操半点心,因为他对我也挺好的,我想穷点没有关系,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他说他老婆来,也只是让他跟孩子过个寒假就走。我怎么可以这样给别人当“二奶”呢?(他妻子知道你们在一起吗?)她说无所谓。我跟他妻子通过电话,她说为什么我要离婚?我没有工作带着个孩子,离婚了我什么都没有,不离婚他每个月要给我生活费。我又问他,你没有离婚为什么还要跟我在一起。他说我也想离婚但我离不掉啊,电视上不是也这样演的,人家也是“二奶”,人家不也是这样过的。
我真的是莫名其妙,变成了人家的“二奶”!我在这边生活,我的孩子在这边生活,我的名声坏了,我们没办法面对,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找你们。我觉得他应该受到惩罚,我觉得他根本就是在玩弄我的感情,根本就不把女人当回事。他太爱赌了,要说有多爱就有多爱,他的工资还不够他赌的。我想他跟我在一起可能就是为了钱吧。每次没钱了就会向我要,每次他向我要钱的时候,我觉得是我们在一起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就是这个时候他会用各种方法哄我,当然不会说是拿钱去赌,会以其他借口向我要钱。但我都很乐意给他,因为他对我好。我曾经想过去死,但想到孩子,我心软了,我要对我的孩子负责,对我的父母负责。公开场合我们是以夫妻身份出现的,我们已经构成事实婚姻了,我想我可以告他的,我只想让他得到惩罚。
(张淇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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