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原本是小股东诉银河科技虚假陈述案开庭的日子。但早报记者从代理律师严义明处证实,当初一心要打这场官司的原告于日前突然撤诉,此案昨天并未开庭。
去年11月16日,银河科技的一名小股东以共同委托方式委托严义明和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国华起诉银河科技涉嫌虚假陈述,要求赔偿股票价格损失22.6万元。
但严义明昨天告诉早报记者,这名江苏的小股东于数天前已经向法院要求撤诉,且事先没有通知代理律师。
“目前我们还不能明确对方撤诉的真实理由,但不排除受到压力的可能。”严义明表示,他还会继续举报,且另外还有小股东也已委托他起诉银河科技。
严义明还表示,当初他认真阅读了银河科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临时报告、2003年年报等文件及其他文件和相关信息,据此得出该公司业绩优良的判断,并自2004年4月12日起累计购入了76751股银河科技股票。但2005年6月8日财政部公布对华寅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决定书显示,银河科技实际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隐瞒银行借款2.7亿元。由于银河科技的虚假陈述,致使他作出了错误的投资判断,并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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