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2月6日电(记者李大宏、巫奕龙、沈汝发)2006年,福建省连遭珍珠、碧利斯、格美、桑美台风重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地政府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形式重建家园,并将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
因地制宜 采取多种重建形式
闽南漳州市有21592户需要灾后重建房屋,当地政府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房屋的实用性,在选址上采取集中重建、分块整合重建、分散重建、就地重建和异地迁移等多种方式,满足了不同条件群众的条件和需求。
云霄县三星村在珍珠台风期间,大部分民房倒塌。当地政府考虑到这个村子处在远离县城的偏远山区,条件恶劣,便在相邻的世坂村征地50亩,实行整体迁移。村民张连城说:“以前在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通,大家都希望能够走出来。现在政府把我们迁移到这里,以后世世代代的命运都改变了。”
对于经济困难、缺乏合适建设用地的受灾村,则采取就地重建的办法,充分利用旧宅地,减轻灾民负担。诏安县走马村受碧利斯台风影响,倒房1047间,需重建950户。在征求灾民意见后,当地政府决定在原地重建。为改变以往杂乱无章的村貌,当地政府还以原来村民宅基地为基础,进行适当的协调规划,预留了较为宽敞的村道和排水排污管道。
走马村的一些五保户、特困户经济比较困难,无力进行重建。当地政府筹资76万元统一建设“幸福园”,安置了34户灾民。“幸福园”房产归村集体,条件改善的困难户迁出后,还可以安置新的困难户。
遭受桑美台风重创的闽东福鼎市,有12820户需要重建房屋。当地政府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了集中重建和分散重建等方式。为满足不同经济条件群众的需要,当地政府规划了多种建筑模式和结构供灾民选择。原则上每户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条件好的可以选择面积大的安置房,并允许自费加层。经济比较宽裕的受灾户,政府引导其建设框架结构的房屋;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则在做好统一地基规划的基础上,引导其建砖木结构房屋。
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福建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在有条件的地方高起点规划新村建设。
记者在漳浦县梅北村灾民安置点看到,一排排等待装修的新房坐落在山坡地带,48栋两层楼房有序排列。预留的村道,汽车交会有余,每栋楼房相距6到8米,同时留足了绿化空间和公共活动场所。两户相连,一户92平方米。室内结构合理,光线充足。
云霄县三星村结合新村建设,投入23万元铺设了长600米、宽4.5米的村水泥主干道,投入15万元建设安置点内的2条长95米、宽8米的主干坡道,房屋之间的坡道均配套建成水泥路。由企业和政府联合出资16万元打了两口水井和一口机井,建设蓄水池,把自来水引到每家每户。另外,还投入7.8万元建设排污设施、投入40万建设电力设施,并投入10万元在房前屋后种植花梨树、香樟树和草皮,绿化面积达2553平方米,村民的生活环境全面改观。
永定县里兴村为节约耕地,将重建点选在山冈上。这个重建点规划用地面积2.3万平方米,安置58户灾民,目前水、电、电话、有线电视、排污等配套设施已完成,水泥路正在加紧铺设。里兴村村委会主任王焕文说,不久的将来,这里将是全村最漂亮的小区。
政府不大包大揽 有所为有所不为
福建省在灾后重建中,凡事关规划的事,政府积极出面协调解决,而具体的重建工作则由群众说了算。
漳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政府部门主要做摸底调查、协调服务、选址规划、划拨补助分配、制定奖励措施、进行督察等工作。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同时发动社会捐款捐物,筹集重建资金。
为确保资金到位和重建工作的落实,各地还对重建对象的确定和补助金的发放实行“阳光政策”,由受灾户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会核实后张榜公布,然后由乡镇核实,县民政部门审批并建立台账。
灾后重建的具体工作则由群众自己决定。由灾民自主选举有威望、有知识的代表组成家园重建理事会,负责具体的重建工作,收集灾民意见,在灾民和政府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漳浦县石榴镇党委书记张建兴说:“整个重建过程充分体现了群众自救的特点,让群众参与整个重建过程。”
据介绍,石榴镇的几个重建点均由理事会自己选择工程队施工,同时发动灾民投工投劳。在房子分配方式上,由受灾户抽签决定,抽签后可以自由调换组合。整个过程“上墙”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记者走访灾区了解到,尽管受灾严重,灾后重建任务艰巨,但由于措施得当,灾民普遍满意。“受灾本来是件坏事,但政府通过灾后重建,反倒使坏事变成了好事。”永定县灾民邱梅英说。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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