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6日讯 7日,烟花爆竹零售点才能对外销售,但记者6日调查发现,一些零售点早已违规提前开卖。济南市安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将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查。
6日,记者在解放路、济微路等一些烟花爆竹零售点采访时了解到,他们都已经收到了批发企业配送的烟花爆竹,并已在店里摆放整齐,大家就盼着明天正式对外销售了。
在济微路大众广场附近,一零售点把烟花爆竹摆在了路边,还打出了“烟花爆竹定点销售单位”的横幅,吸引了不少路人上前购买。记者随后在王官小区、南辛庄街附近的两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看到,这两家零售点也都摆到了路边对外销售。一位零售点老板表示,货都送来了,早卖一天就能多卖一点。
记者从济南市安监局了解到,2月1日-2月6日是批发企业向零售点配送时间,2月7日起各零售点才能向市民销售。济南市安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路边摆摊、提前销售烟花爆竹等都是不允许的,安监局将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查。
烟花爆竹零售在即,济南市安监局安监三处芦绪华科长提醒市民,在选购烟花爆竹时,要注意三点。一是要到有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不要到无证摊点去购买烟花爆竹;二是注意烟花爆竹的小件上是否有防伪标志,未加贴防伪标志的烟花爆竹是不合格产品;三是正规销售的销售人员都经过专门培训,要配证上岗。
济南市安监局还提醒市民,不要带烟花爆竹上公交车和人流密集的地方。家中不要堆放烟花爆竹,存放的烟花爆竹要远离明火、电源和取暖设备等,不和易燃物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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