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6日讯 明明说是免费试机,试完相机之后,却又要赔偿给商家30元的损失费。近日,市民孙先生在赛博数码港购买照相机时,就遇到了这么一件窝心事。
1月28日,孙先生在赛博数码港四楼一家柜台看好一款佳能相机想试用一下。
对此,孙先生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商家承诺可免费试用相机,在自己试用新相机前,商家也没表示试用新相机要收费。双方各执一词,最后在商场办公室的协调下,孙先生交了30元钱才算完事。
该商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孙先生已经来看了3次数码相机了,此次试用的是新相机。由于相机已经拆封,防伪封标遭到了破坏,试拍之后相机也有记录,需要返回厂家重新包装和处理,所以给孙先生索要30元的修理费。
省城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商家事先没有告诉消费者试拍要收费,因此不管试用的是新相机还是样品,无论购买与否,都不应该收取消费者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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