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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老板五千元租男友回家续:武汉大学查无此人
见习记者 黄超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巢晓
“研究生学历,人品又好的男人会为5000元钱被她租吗”“她这么年轻哪来这么多的钱?”“登报纸了她就不怕被父母发现吗,是不是别有企图啊?”昨日本报A09版《美女老板五千元租男友回家》的报道见报后,引发了读者的一连串疑问,有不少读者打进热线要求与LULY见面报名应征,其中一位西安读者更是打来电话表示想与LULY进行“换租”。
影响
“天南地北的人都来了”
“我是东莞的,能不能帮我跟LULY联系一下。我现在还是单身呢,她开出的条件我都符合”,昨日上午,像王先生一样请求的人还有很多。
应征者一:自称愿意“换租”
其中一位从西安打来电话的男士表示自己和LULY有一样的想法,想和LULY互相帮助。这位自称姓周的男子告诉记者:“我现在在西安和成都从事考试培训工作,今年32岁,以前当过兵,我和LULY一样也是湖北人,两年前的一段感情让我两年来一直没有找女朋友,今年过年我也想带个女朋友回去,一来让父母他们高兴一下,二来如果两人有感觉了也可以继续发展下去。”周先生表示他目前也是有车有房,他并不在乎报酬问题,他只想跟LULY互相帮助,两人交换“出租”。
应征者二:爱上她也不后悔
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在岗顶见到了应征者欧先生,欧先生自称现在在一家上海公司工作,属于公司的中高层领导,他向记者讲述了他这次想应征的一些想法。
记者:看你的条件应该不错,为什么想去应征LULY的临时男友。
欧先生:看了报纸后我觉得这个女孩子还蛮大胆的,而且这个事情也很新鲜,我今年32岁了,又正好与女朋友分手不久,再加上春节又有空,于是就想去试一下。
记者:你是冲着那五千元钱去的吗?
欧先生:其实五千块钱根本就不算什么,我主要是冲着她这个人想尝试一下,如果有感觉的话大家以后可以长期发展下去。
记者:如果LULY最后选上你了,在她们家的亲戚让你叫她父母叫“爸爸”“妈妈”你会怎么办?
欧先生:这个问题我想我们在回家之前应该会商量好应对措施的,尽量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记者:中国人过年有发红包的习惯,如果她的父母给你打了个大红包你是收还是不收呢?是据为己有还是给她。
欧先生:这个我想我跟她在回家之前最好签个合同什么的,把这些问题说清楚,这样大家都好。
记者:如果她的父母要求你们同房你怎么办?
欧先生:这个问题我觉得看她的态度吧。
记者:如果她本人对你有什么过分的要求怎么办?
欧先生:这个我想作为男人没有什么损失,如果她要是有需求,我也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记者:如果在她们家你发现了一些她没告诉你的一些隐情,比如只是拿你做替代品或者利用你什么的情况,你会怎么办,会终止你们的出租关系吗?
欧先生:这个我觉得我和她在整个过程中都应该有一个诚信的态度,这本身就是一种交易,不管怎么样,如果时间没到我是不会先撤的。
记者:假如经过这件事最后你爱上了她,她却不喜欢你怎么办?
欧先生:这个问题我会在跟她交往之前就会作好心理准备的,如果真的爱上她而她不爱我,我也会顺其自然不会后悔。
LULY:光加好友就花了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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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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