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 (张志生记者杨兴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昨天,哈尔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启动,市农委、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入了法制化轨道,将更加有效地保证公众农产品消费安全。
据悉,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全市有关部门将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销售农产品的市场及业户进行整治和处罚。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位于南岗区哈达果菜批发市场内,占地1200多平方米,集中了黑龙江省大部分绿色食品,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具备市场准入制度的“绿色食品交易中心”。
本报记者 杨兴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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