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省公安厅日前制定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就二代证换发工作再念“紧箍咒”。根据工作规范要求,今后,群众在申领二代证时,不再需要交纳贴表照片,同时为从根本上杜绝借打印照片收取费用的问题,人像采集点也一律取消打印照片业务。
不再要求群众交照片
据了解,遵照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办理居民身份证时不再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照片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切实简化办证程序,减轻群众负担,省公安厅专门作出规范部署:在受理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时,不再要求群众交纳《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需的贴表照片;更不允许以此为由,向群众收取照相费;各地可将采集二代证人像信息及时转换或打印至《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的“照片”栏内,由群众对表上的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确认签字。
采集点不再打印照片
省公安厅在工作规范中,重申换发“二代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换发二代证收取的20元工本费全额上缴省财政。
省公安厅同时要求,各人像采集点的人员必须服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领导和业务管理,严格遵守规范和纪律。今后,在办理二代证时,只采集二代证人像信息不提供纸质照片,人像采集点一律取消打印照片业务,从根本上杜绝借打印照片收费的问题。
20元收费内容张榜公示
根据要求,公安机关要在二代证办理窗口和人像信息采集点室内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统一张贴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人像采集注意事项及需要携带的资料;明确标明20元工本费中包含人像信息采集和制证费用;派出所要设立群众咨询台和电话,设置意见簿,方便群众咨询;派出所一般要设立室内等候区。提供桌椅、纸、笔、水杯、纯净水、镜子、梳子等,为群众休息、等候、人像信息采集提供服务;在人像采集工作中,对群众要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接待群众求助、咨询时,民警和人像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杜绝忌语,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严禁态度冷、硬、横,推,为群众提供规范、热情、礼貌、周到的服务。
建立办证“绿色通道”
同时,建立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外出返乡群众办证申请,优先为外出返乡群众采集人像信息,优先为外出返乡群众制发证件。各派出所和人像信息采集点对残疾人、孕妇、65周岁以上老人、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要设立特别通道,优先采集人像信息。对大型厂矿、企业、院校、社区、农村偏远地区采取设立流动采集点、上门服务等办法进行人像信息采集工作。对日常上班没有时间办证的人员,派出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和错时工作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