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民意顾问、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光芒:一方面是企业急需专业对口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却是企业宁愿员工加班也不愿意多招工,这些现象,除了说明企业等用人单位对国家劳动保障法执行不到位之外,还与急需就业的大学生所掌握的技术含量有关。
国家劳动保障法明确规定职工加班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节假日加班的工资应该是平时的双倍或3倍,每月超额加班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为什么会出现企业员工需要加班,而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局面?由于现在是卖方市场,找工作的大学生是被动的,处于弱势,这是企业恃傲的资本,也是大学生就业困难最重要的原因。企业不愿意进人,宁肯付员工加班费,这样就可以少开人员工资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所以,就需要我们的媒体和社会进行呼吁。对企业不规范的佣工现象进行批评和监督。我在大学任教,看到这样的事情时也是很同情学生的,但也有部分学生的就业观不正确,因为他们正处于创业阶段,对于用人单位的挑剔,应该增强自己的承受能力,而不是过分发牢骚。媒体和社会也要共同发挥作用,对大学生的就业观进行正确地引导。要改变现状,大学生就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认清形势,努力提高自己的学历和技术含量。我觉得,学历后教育是今后发展的一个趋势,大学毕业生要把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现在是市场经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包分配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就业者的心理承受能力要加强。另外,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用法律手段来约束佣工制度。不能让不规范的企业佣工制度使这一代人感到失望。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