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6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租车司机遭到抢劫可通过交通违法报警,此类行为在刑法里属“紧急避险”。
余新民说,当出租车司机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时完全可以通过违法自救保护自己,比如闯红灯、走禁行车道,甚至逆行,以免受到犯罪嫌疑人的侵害。
他指出,出租车司机被抢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发案率比较高,近年正在逐年下降。但是,这种犯罪在一定的范围内,在某些地区和一段时期内,还有阶段性的反弹,需要公安机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宏观措施和微观措施。
据悉,日前河南警方建议,出租车司机在遭到抢劫的时候,可以采用一些交通违法方式,比如闯红灯或者走禁行路,这样的情况可以免予处罚。
“命案必破”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余新民指出,我国公安机关提出的“命案必破”目标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余新民说,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公安科技进入大发展的时代,“科技含量提高后,每一起案件都有扎实的证据作保证。”
他指出,我国公安机关从制度上尽量减少和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要求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只能在看守所讯问;对命案的讯问要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实行严格的错案追究制或者违法追究制。
去年“灭门案”发案数下降63
% 余新民介绍,“灭门惨案”是我国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发案数比上年下降63%。
“灭门”案件是指杀死被害人全家,或者杀死在场全部人员的案件。“命案”在我国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2006年我国侦破命案工作达到较高水平,破案率再创历史新高。全国8类命案破案率达91.40%,全国有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破案率超过90%。2006年命案破案率低于85%的是西藏,另外,北京、天津、重庆、青海、甘肃、广东等地的破案率在85%至89%。
严重暴力犯罪连续四年明显下降
余新民表示,2006年我国公安机关对严重暴力犯罪基本都进行了勘察,我们的勘察率和指纹鉴定等技术在逐年提高,和西方发达国家水平接近。
据统计,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放火、爆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3.2万起,比2005年减少2.2万起、下降4%。这是继2002年以来严重暴力犯罪连续四年出现明显下降,也是降幅较大的一年。其中,放火案件、爆炸、杀人和强奸案件分别同比下降12.8%、20.3%、13.7%和4%。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指出: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持续下降,从一个侧面表明我国社会治安趋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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