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入境,经核准可获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持境外驾驶证也能在沪驾车
□记者谢克伟
晨报讯 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临时入境,并持有境外驾驶证的人员,只要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获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即可在上海等境内临时驾驶机动车。
业内人士透露,公安部门曾在1989年发布了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
随着国际经济合作和交往的日益频繁,有组织来我国旅游、比赛和短期入境的人员大量增加,在境内临时驾驶机动车的需求也大大增加。因此,有必要对原有的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改。
由公安部门作出的这一规定明确,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有效期后不得延期。在中国境内有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将不能获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驾驶其自带的临时入境的机动车或租赁的中国机动车。租赁的我国机动车,将限于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新规定还明确,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应按照下列规定驾驶机动车:按照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上签注的行驶区域或路线行驶;遇有交通警察检查的,应当停车接受检查,出示入出境证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和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中文翻译文本;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接受中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接受中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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