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稹)《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下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发布这一消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志云出席会议。
目前我市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精神疾病三级防治网络,形成了较有特色的精神卫生工作“杭州模式”。
《条例》创设了精神疾病患者如给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而精神疾病患者及监护人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根据“公益补偿制度”,向当地政府申请补助。
心理健康咨询是预防精神疾病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心理健康咨询机构没有登记就开始营业,一些心理健康咨询机构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出现不规范行为。《条例》规定“设立营利性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非营利性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非企业单位登记。”
切实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是《条例》的立法目的之一。条例规定“精神疾病患者有获得精神卫生服务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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