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超过3000亿元的财政预算超收部分如何使用?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财政部了解到的情况是:2006年的超收将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解决出口退税陈欠和当减少财政赤字等,并预留一部分用于缓解2007年预算安排压力,做到收支平衡。
“能够为2007年的预算做安排,这说明财政超收部分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当年超收当年花完了。”中国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丁建臣教授向本报记者表示。
“报告制”和“报批制”
一直以来我国的有关法律中都缺乏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的具体规定。按照现行预算法,超收收入的使用可以由政府自行决定,只需将执行结果报告全国人大,而不需要事先报批。
也就是说,对超收收入使用,目前执行的是“报告制”而非“报批制”。全国人大对超收收入的使用可提出要求,但不具有强制性。
在国际上,对超收收入的使用普遍采取“审批制”,且大多首先用于弥补赤字。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教授认为,过去财政没有这么多超收,而现在财政实力增强,每年情况又有所不同,预算时无法准确预计。在目前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需要政府部门妥善筹划财政超收的使用,合理利用。
近几年以来,全国财政收入每年都超出预算上千亿元,超收收入基本上全部用于追加支出,但缺少人大的预算审批和监督机制,很容易导致政府部门“今朝有酒今朝醉”,超收多少到年底都突击花掉的现象。
超收支出倾向民生
“财政支出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分配环节,很多社会问题都是由分配政策失误导致的,所以,财政超收部分倾向于民生方面的支出结构尤为重要。”丁建臣表示。
事实上,以前对财政超收部分资金使用的指导思想,也是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遗留问题,如减少中央财政赤字、对地方税收返还、出口退税的偿还和一些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2004年还曾经利用超收部分,一次性全部偿还了过去欠企业的2000多亿元出口退税,做到了当年不欠一分钱。
2006年3月份的“两会”上,财政部提交给全国人大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显示,对于超收收入的使用,除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共328亿元外,主要支出还包括:增加社会保障支出244亿元;增加教育科学支出26亿元;新增出口退税指标584亿元,用于增加当年出口退税指标以及解决部分历史陈欠资金需要;消化供销社经营棉花政策性财务挂账90亿元;其余347亿元用于预留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及配套政策支出。
可见,财政超收虽然还没有纳入预算,但财政部门已经做出努力,让超收能够在对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对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支持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部分预留缓解今年压力
对于财政部提出的对2006年超收部分的财政安排,马海涛强调,用这些资金弥补公共支出方面的缺口,这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他希望这部分支出能够尽量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来透明化,做到公正、公开和公平,“甚至也有必要跟预算资金一样成为绩效考评制度的内容之一。”
马海涛尤其支持预留部分超收用于缓解2007年预算安排压力的做法。他认为,目前需要财政支持的内容已经越来越多,如取消农业税、内外资所得税的“两法合并”等都需要财政支出来消化改革成本。可以说超收部分所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大。(陈黛)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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