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五环内正式开卖烟花爆竹。不过,花炮现在买回家,并不能想放就放,而要等到大年三十零点以后才行。这条规定乍看没什么,但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一些必须重视的细节问题。首先,买回来搁哪儿?怎么搁?花炮属于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放置和储存不得法,就可能成为火灾隐患。
其次,家有小孩,增险三分。花炮搁在家里,大人基本上还能谨慎行事,但对小孩来说,个中诱惑颇为难挡。特别是现在中小学都已放寒假,而家长一般都得工作到除夕之日,如果这几天小孩一时手痒燃放起来,各种安全问题必然接踵而至。这,不免又是一忧。
此外,这几天有关部门已经查处了一些迫不及待燃放花炮的人,要么是对燃放规定不知情,要么是实在忍不住兴致。看来,由于花炮不能现买现放,不光给市民实际生活带来一丝困扰,还可能会影响到执法成本,进而影响“禁改限”政策的实施效果。
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安全防范不能放松,尤其是在细节上。如果我们出台规章制度的时候,多从群众实际出发再深入想一想,措施衔接上力求不留缝隙,那么,很多好事就会办得更为周到,更令群众舒心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