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惠又方便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构建城镇社区居民合作医疗体系的有机载体。本报记者 林萌 摄
本报海口2月6日讯(记者周元)记者今日从海口市卫生局获悉,海口今年将参照农村合作医疗模式,推广城镇社区居民合作医疗,城市无业、特困等群体将结束没有医保又不能参合的“两不靠”局面。
目前,该计划的前期调研工作已启动,8000份市民调查问卷已于昨日陆续发放给全市各区、镇。
现状:“两不靠”人员约占全市户籍总人口一半
据海口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温海鸿介绍,海口现有人口近180万人,户籍人口147.29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60.8万人(含农垦),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5万人,所以游离于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以外的人员约有72万人,约占全市户籍总人口一半。
温海鸿表示,和国内其他大城市相比,海口推行城镇社区居民合作医疗,实现全民医保有一定优势。首先,海口“两不靠”人员总数相对比较少,政府需增加的投入不多。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2006年底已覆盖全市,全市新农合应参合率已达到了95%以上(不含农垦系统所属农场),而且海南是全国首批推行社保的省份之一,医保覆盖面正年年扩大,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此外,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改扩建工作,城乡基层医疗保健条件改善,为全民医保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支撑平台。
探索:实行城市无业、特困居民基本医疗救助
虽然72万的总数字相对不多,但“两不靠”人员占的比例却达到了一半,这部分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他们的尴尬境地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2006年底,海口出台了《海口市城镇无业特困居民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实施细则》,城镇无业特困居民持证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医疗费用60元。
根据该规定,海口市政府按服务对象每人每年投入60元标准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每年年初,由市卫生局按核定服务人头经费的30%预拨给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海口市辖区内无业、特困居民可持相关证件到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每次诊疗费用参照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模式,由政府和个人各负担50%。每人每年累计报销不超过60元。
“这种救助模式的覆盖面小,只是针对有特困证明的城市无业人员,而且筹资渠道单一,主要靠政府拨款,不能形成有效补偿。所以它的救助方式也是低水平的,不能报销住院费用,不是长久的医疗保障制度。”温海鸿说。
目标: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制度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海口今年将在全省率先试行城镇社区居民合作医疗制度,争取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全民医保制度。
据介绍,城镇社区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将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个人缴纳的费用将分作门诊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其中,风险基金用于大病、重病的二次补偿。此外,城镇低保户等特困群众,也将和农村特困群众一样,参合费用由政府买单。
温海鸿表示,和城市医保相比,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一年只缴一次费,费用较低。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人一年10元,但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则需要通过市民调查,来进行划定。目前,卫生局已制定了8000份问卷调查表,设定了一年10元、20元、30元等几个标准供市民参考。
“城镇社区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后,医保和城乡合作医疗将涵盖全市人民,不会再存在‘两不靠’的局面,人人都有医疗保障。”温海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