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夏晶 通讯员 黄进明 贺晓锋 实习生 李凯 黄晶)一对夫妻在自家生产烟花爆竹,被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
昨日,接到“横店镇朝阳村有人非法生产鞭炮”的举报后,市公安局治安处立即会同黄陂公安分局民警进行安全检查。
其后,警方又在猪圈中查获成品鞭炮10万响、半成品鞭炮72万响。
法规链接:
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以2万元以上至10万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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