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专线968123厦门市人口与计生委强调———早报讯(记者康金龙)家住思明区的市民黄先生拥有一个三口之家。一天晚上,他下班回到家中与妻子商量:“听说政府‘放开二胎’政策了,我们要不要也再生一个孩子。
昨天,厦门市人口与计生委副主任黄美珠在接听市长专线时证实,近期这种“放开二胎”的说法确实存在,不过这是传言不是事实,政府的计生政策没有改变。
黄美珠告诉记者,这个传言的起因是“双独”子女可生二胎。按照我省的计生条例,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生育间隔期4年以上可生第二胎。目前,20世纪80年代的部分独生子女开始步入婚姻,个别“双独”夫妻办理了生第二胎的相关手续,因此,有一些人就误以为政府放开二胎政策。
黄美珠说,其实这个政策很早就已经出台,现在厦门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来办理生第二胎相关手续的还微乎其微。因为随着市民观念的转变,一些“双独”夫妻也没有意愿想生第二胎。
那按照我省的计生条例,什么情况才可以生第二胎呢?
黄美珠表示,除“双独”子女外,城市居民有下列情况的也可以生第二胎: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残废;夫妻双方从港澳台回大陆定居未满6年。
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或者一方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而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的,经批准也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且丧失生育能力;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地林地30亩以上的乡;只有一个女孩。
夫妻双方均为渔民,或者夫妻一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5年以上现仍在井下采掘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农村计划生育将设贡献奖早报讯(记者康金龙)昨日,厦门市人口与计生委副主任黄美珠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目前人口计生工作已经从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阶段向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转变。
黄美珠称,目前,厦门已经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并根据省里部署,已经开始着手建立农村计划生育贡献奖励制度,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持制度。
此外,去年厦门还继续投入200万元开展计划生育帮扶,重点对象帮扶200户,每户5000元;一般对象帮扶1000户,每户1000元左右。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昨日,黄美珠还透露,去年厦门查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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