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立法重罚套牌车车主和经营者
新快报讯(记者 刘正旭 尹来 廖颖谊 余亚莲)广东套牌车泛滥,省人大代表张育彪为此提出建议,必须加大惩处力度,不仅抓住的套牌车要没收,而且要对套牌车经营者进行拘留,以提高其违法成本。
“深圳套牌车有2万多辆,东莞更达到3万多辆。”张育彪表示,由于套牌车大多在异地行驶,两车“相遇”的可能性不大,除非套牌车交通违章肇事,罚单寄到“正牌”车主手上,否则被套牌车主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车已经被套牌。他更指出,如今不法分子已到了非常猖獗的地步,竟出现以短信形式散发广告,叫卖带套牌手续的黑车。
张育彪认为,套牌车除了可逃避保险费、养路费、税费、营运费等规费外,更可以逃避交通违章费用。而更重要的是,套牌车的违法成本不高,根据现行法律,查扣的套牌车如果来源合法,只对车主进行10日到15日的拘留,并处1500元罚款等经济处罚。车的来源不合法,才进行罚没,并注销驾驶人的驾驶执照。只有构成犯罪时,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违法成本明显太低。”张育彪称,由于套牌车不用自己交纳违章罚款,因此导致事故不断,已对社会治安构成了极大的隐患。鉴于当前套牌车已成全省性问题,需要省政府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联动,尽快建立异地警方合作打击套牌车的机制,统一规范全省的套牌车受理程序和处理办法。
张育彪建议,对开套牌车的车主,对套牌黑车经营者,都要立法重罚。而查处的套牌车,除了要追缴有关费用外,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但凡套牌的一律没收车辆,经营套牌车的一律追究从罚款到拘留的违法责任,从而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这才是解决套牌风的根本之道。
上图:海珠区交警大队日前抓获一辆套牌车。新快报记者 李小萌/摄(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