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行排污权有偿取得 有关实施方案已公布出台
继前日广州兴丰垃圾填埋场将未来5年共5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以50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英国一公司之后,历时3年多时间制订的《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于昨(6日)日上午正式对外公布。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试点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排污权的有偿取得,即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
粤港两地就珠三角地区内火力发电厂的排污交易谈判从2003年已开始,并开展过一些试点项目,即按照双方事先协定的交易价格,由香港方面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广东的脱硫工程建设,而广东利用这笔资金完成的脱硫量,算作香港方面完成的脱硫任务。实施方案为试验计划定下了具体的参与资格、交易模式、申请程序和监测方法等,将大大促进珠三角地区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的实施。
粤港珠江三角洲地区内的火力发电厂、电力集团将在自愿参与的原则下,自由开展排污权交易,利用市场力量,更积极地寻找各种具成本效益的减排方案,从而减少整个地区的空气污染物排放,保护并改善珠三角的环境状况。目前,广东约有10家火电厂有意参加试验计划。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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