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致力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月6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该院和各基层法院分别成立审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专门合议庭。
据了解,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农民工起诉包工负责人、转包单位、建设单位拖欠工资款纠纷案件;另一种是包工负责人起诉建设单位工程款纠纷案件,该类案件当事人虽然不是农民工,但背后往往涉及农民工报酬的拖欠问题。
对于这两类案件,合肥两级法院将按照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原则处理,对于农民工当事人申请换、减、免交诉讼费用,符合条件的,一律批准;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提供担保有困难的,可以免除农民工当事人的担保义务。
另外,合肥中院还要求各个涉农民工权益案件合议庭向社会公布专线电话,与合肥市农民工权益保护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沟通和协调。(胡明艳、刘秀婷)
来源:
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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