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林峰通讯员陈平)近日,我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迎来了首位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该纳税户来自房地产业。经过审核,需补缴个人所得税90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主要针对是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者,要求凡是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应主动到地税局进行申报,看是否有遗漏的税款。
据了解,自该办法颁布以来,市地税直属税务分局为了贯彻落实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多次召开纳税申报辅导座谈会,并在办税服务大厅张贴了通告及申报流程,摆放好了纳税申报表。经统计,从开展宣传至今已有200多人次进行了纳税咨询,领取了100多份(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目前这份交回的申报表标志着我市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工作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