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排污权交易方案
本报讯记者张小磊、通讯员钟奇振报道:昨日,广东省环保局公布了《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广东将实施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并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
据了解,火力发电是珠三角地区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等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粤港两地就珠三角地区内火力发电厂的排污交易谈判已持续3年多,并展开过一些试点,按照协定由港方出资用于广东脱硫工程建设,所完成的脱硫量算做香港的“任务”。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大大促进两地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的实施。据环保专家介绍,在总量控制的框架下,一个企业分配到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万吨,企业加装脱硫设施后,脱硫率达到90%以上,实际只排放了5000吨,减排的45000吨就是企业的“权利”,可以卖给其他企业获利。排污交易由市场调节,参与交易的企业可自行议价。
有环保专家认为,“十一五”的脱硫任务更加艰巨,要比“十五”末期减少20%,广东多数火电厂分配到的排污量是低于实际排放量的,而一些有能力的企业在脱硫上投入资金,降低排放量,实际排放量和分配的排污量之间的差量,就是脱硫企业的“权利”,可以用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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