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7日电(记者毛晓梅)“各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债券投资信用评级制度。今后对于有担保又有高评级的债券,可以适当提高投资比例。”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孙建勇7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孙建勇称,保监会近日下发了《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要求保险机构内部建立起识别、衡量、评价和控制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的系统,达到有效防范风险、稳步提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此次出台的《指引》将债券投资信用评级分为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两个单元,前者主要评估发债主体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后者主要结合债券特点和相关合同,考察债务人偿还特定债务的信用程度。《指引》对评级报告内容进行了规范,要求保险机构持续跟踪并积累评级信息,“持续评级应每年至少两次”。
2006年,债券投资占到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53.14%,成为保险业最大的投资品种。而同时,防范风险已经成为债券投资的紧迫任务。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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