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古建内惨不忍睹,必须立刻解决安全隐患!”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于平日前表示,北京市文物局按《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容,已将拈花寺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诉至法院,提请强制执行拆除被中国人民大学印刷厂长期占用的2000余平方米违建,安装消防设施。
“现在厂子被出租给20多家小印刷厂和其他单位了,我们想管也管不了。”拈花寺占用单位之一的中国人民大学印刷厂的防火安全责任人梁文英称,“自从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我们也开了好几次会。但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可管不了。”
拈花寺是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产权单位为北京市佛教协会,被中国人民大学印刷厂和14户居民占用。上世纪80年代落实政策时,原占用单位人大印刷厂没有迁出,而是同北京市佛教协会协商签订了租赁协议,继续使用。从1998年开始,人大印刷厂陆续转租给了多家私人印刷企业。
如今,拈花寺早已没有了明代古刹的风采,只有门口的水泥门上挂着的“敕建拈花寺”牌子标明了其身份。院内更是被车间和14户居民“瓜分”、“霸占”。大殿大部分已改作库房和车间,屋顶上荒草丛生,蛛网般交错的电线盘踞在房檐下、房顶上。中路一座大殿已被拆除,建上了红砖房,仅留下了老台明石。院中张贴的防范火险标志牌早已卷边、掉色。
为解决其安全隐患,北京文物局曾组织召开三次协调会,认为只有将印刷厂和居民迁走才能彻底解决安全隐患,但由于人大方面提出的补偿费过高,市佛协无法接受而搁浅。梁文英介绍,目前该厂为了消除火灾隐患,20多家出租单位的燃油全部入库统一管理,曾经被纸张“塞满”的通道也已清空。但谈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措施,她表示,并未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2005年底,包括拈花寺在内的16处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吃了“黄牌”,接到了北京市文物局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一年过去了古观象台、宁郡王府、拈花寺等7处,并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且短期内无法解决。
“以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大都采取说服、教育等‘软’方法,动员文物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更好地保护文物,听不听劝全凭人家。”北京市文物局安全督察处处长郝东晨说,“拈花寺的问题是文物部门首次采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今后对不按期整改的单位会考虑使用‘硬’方法。”(刘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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