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卫生局通报,在其日前开展的餐饮专项整治工作中,北京红河村酒楼、北京金福丰餐饮有限公司、鑫丰兴饭店、北京云梦泽酒楼等餐饮单位,因违反《食品卫生法》,擅自聘用没有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被查。
现在,对于没有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已责令停止其工作,并依照《食品卫生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北京市卫生局将逐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餐具不消毒,无健康证明,使用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的餐饮单位严格处罚。查询违法单位可登录北京卫生监督网站(www.bjhi.gov.com)。
小贴士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人,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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