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马戴钻表就是不还钱
市中院首次追究老赖刑事责任,一老赖一审获刑2年半
晶报讯(记者曾烨文/图)魏援台开着好车带着19万元的劳力士表,但欠着400多万的债不还,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躲避法院追查。
这是市中院成立以来,在执行工作中追究老赖刑事责任的第一宗案件。
久债403万只还了150万
罗湖检察院指控,魏援台于1995年1月8日至1995年6月5日期间分5次向张某某借款共计港币403万元。借款到期后,魏援台并未按期还钱。至2005年12月上旬,魏援台只还给张某某150万元人民币。
2003年11月3日,张某某向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2004年2月21日由市中院作出判决,判决魏援台向张某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港币226.8万元及利息372万余元,但魏援台并未在法院判令的期限内偿还该笔款项。
2005年12月2日,张某某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06年1月4日中院签发执行令,向魏援台五次送达,并于1月13日将《民事判决书》、《执行令》、《财产申报表》快递给魏援台。魏援台在收到上述文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主动执行生效文书,且未按规定对个人财产进行申报。
登机被查劳力士塞给司机
虽然魏援台一再声称没能力还款,生活水准却不低,他甚至担任着3个公司的总经理。2006年6月19日,魏援台在深圳机场持“魏健明”身份证登机时,被机场公安分局留置,并交给市中院实施拘留。在机场,警方从他身上搜出了3部车的钥匙,其中一辆车是奔驰。魏援台辩解说:“这3部车是某公司和别人借给我用的。”在机场被留置时,魏援台趁乱将镶满钻石的劳力士手表交给了自己的司机。后来,这块表被执行法官追回。经鉴定表的价值为人民币19万元。而在魏援台身上还搜出了农行信用卡、金穗卡各一张。经查实,农行金穗卡在2006年2月19日至2006年4月5日期间共存入人民币3万元,现余额人民币203.16元;农行信用卡在2006年1月18日至6月17日期间共存入480060.06元人民币,现余额人民币2680.06元,上述存款均被魏援台用于消费全部挥霍。
办案人员还查实,2005年4月27日,魏援台在深圳工行开户存入人民币99950元,从银行清单中,发现有大量的资金流动;公安人员在湖南省等地查获魏援台以“魏健明”名义,在2005年4月6日在湖南省农行开户并存入人民币2329916元,其间有大量资金流动,现余额为人民币747.23元;2006年2月16日魏援台在湖南省建行开户存入人民币20万元,其间有大量的资金流动,现余额人民币50099.43元,被深圳市中院冻结。
市中院还查实,魏援台在深圳有一处房产,在东莞市清溪镇居民委员会杨屋村和中心街花园各有一处房产,在清溪镇荔枝村娱乐有限公司一处别墅内还有各种古玩字画、工艺品及电器。法院将这些财产进行查封。
称存款房产都不是自己的
庭审中,魏援台当庭认罪,但他称,2004年市中院判决生效后,在2005年12月上旬,自己已经还了张某某30万,公司帮他还了120万,一下子要还那么多实在没有办法,但他还是在还钱,他是有诚意的,而他的银行账户里面的钱全部都是公司的,公司把钱存在自己的账户上用于日常的交易,所以经常有资金的流动。
魏援台辩称,在深圳的房子不是自己的,该房子虽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已经被侨办收回;东莞杨屋村的房产是他和家人共有的,他自己没有完全的产权,而且已经抵押给了发展银行;中心街花园的房产则登记在他老婆的名下,并不是自己的财产。劳力士手表是他老婆送给他的,他曾经给过张某某可是张某某不要。再说这段时间家里人到处借钱已帮他还了130万,他和家人会全力筹钱还款希望法院从轻发落。
经审理,法庭在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魏援台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13条,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魏援台当庭表示不服,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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