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美国第九联邦巡回上诉法院6日作出决定,同意增加“沃尔玛性别歧视案”原告人数,自1998年来曾供职于沃尔玛百货公司的超过150万名女性员工都可能成为原告,并有权共享赔偿金。如果原告最终胜诉,沃尔玛将支付数十亿美元赔偿金。
“该让沃尔玛承担后果了”
2004年,沃尔玛7名女性员工向加利福尼亚州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地区法院递交诉讼,控告沃尔玛对她们存在性别歧视。
最早发起诉讼的原告之一贝蒂·杜克今年56岁,已经在沃尔玛工作了近13年。杜克说,她当了三年收银员才晋升为客户服务代表,而一些男性雇员在加入沃尔玛后试用期还没过,就已经得到同样职位。杜克说,“我看到一些男性工作没超过90天就得到那个职位。”
随着案件推进,越来越多有同感的沃尔玛女性员工要求加入集体诉讼,要求沃尔玛公司作出赔偿。“该让沃尔玛承担后果了。”原告律师布莱德·塞利格曼说。
沃尔玛否认性别歧视指控
第九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陪审团6日以二比一的票数通过决定。决定并没有明确支持原告的指控,只是确认地区法院关于本案属集体诉讼的裁决,并同意增加集体诉讼原告人数。
沃尔玛公司否认性别歧视指控,并反对将本案定为集体诉讼。沃尔玛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苏珊·钱伯斯说,7名初始原告指控“不能代表所有沃尔玛女性员工的经历”。沃尔玛公司认为,原告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不公正待遇,应对她们自己所在的商店提出诉讼。沃尔玛公司说,第九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决定对公司名誉造成伤害,考虑向加州高等法院上诉,如必要,甚至准备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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