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济南女大学生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站,称“父亲不如西门庆”,还赴京向中纪委举报父亲包养情妇。近日山东定陶法院一审以侮辱罪判处王静管制两年,五日内删除其网站。2月7日晚,王静母亲称已提出上诉,“反包二奶”网站因访问人数过多暂时很难登录。 |
评论:谁害了作为女儿的王静
女儿举报父亲“包二奶”被判罪
自办网站上文章内容构成侮辱罪被判管制两年 母女第一时间内提出上诉
□晨报记者徐惠芬
半年前,山东女大学生王静举报父亲“包二奶”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日前,这名两次上访中纪委,自费创建全国首家“反二奶网”的女大学生,因对被她认为是父亲“二奶”的李翠莲构成侮辱罪,被判管制两年。
自从知道父亲要与母亲离婚,并发现父亲“包二奶”但苦劝无效后,2005年结束高考后,王静便到北京中纪委举报父亲。但这一切都没有挽留住父亲,王静遂于6月创建了“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去年8月,父亲王志华以名誉侵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女儿告上法庭;9月,被王静称为“二奶”的李翠莲也以王静办网站侮辱、诽谤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2月5日,山东定陶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送达当事人手中。法院经审理查明,王静自办“反包二奶”网页,后通过注册开办了“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将自己向有关纪检部门举报的材料在网上公布。在其撰写的文章中,使用了若干侮辱李翠莲的语言。案结前,王静未将相关文章在网站上删除。法院认为,王静的行为,侵犯了李翠莲的名誉权,使李翠莲的名誉受到伤害,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侮辱罪。王静在网站上发表的文章中有诽谤李翠莲的内容,但主要是对李翠莲进行了侮辱,其诽谤李翠莲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因此,自诉人指控王静犯诽谤罪不成立,但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此外,王静要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删除其开办的“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反包二奶”网页上所有侮辱李翠莲的文章。
昨天晚上,当记者小心翼翼地联系到王静母亲时,没想到电话那头王静的母亲并不介意这一判决结果,“我们早就知道会是这一结果,王志华工作的单位说他没问题,我们也早就做好了法院判决不会对我们有利的准备。法官在这次审判中有明显的偏向,王志华‘包二奶’是事实,怎么能说是构成了侮辱罪呢?我们已经提出上诉了。”
昨天,记者几次试图打开“父亲不如西门庆”网页,均无法成功。王静的母亲告诉记者,网站没有关闭,无法登陆是因为访问者太多的缘故。“我们已经上诉了,该判决就没有效力了。网站我们不会关闭,内容也不会删除。今天人太多,是很难登上去。”
记者试图和王静聊聊时,王静的母亲告诉记者,女儿正忙于接受采访,“已经有好几家媒体在排队约她采访,时间根本没办法安排过来。她的手机都被打得停机了,我的手机电池也用掉两块了。”
相比王静母女对媒体的热络态度,王静的父亲王志华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们一直都没联系。”王静的母亲说。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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