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运输、贩卖21公斤多海洛因的特大贩毒案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名被告人中有2名被判处死刑,2名被判处死缓。
据了解,2005年11月12日,付强(1969年生、重庆市人)谢小隆(1969年生、重庆市人)运送毒品往广东省东莞市交易,途经我省独山县麻尾毒品检查站时,被黔南州公安机关查获,60块总重量为21328克的海洛因被当场收缴。
被告人何军兵在得知付强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即伙同李格、王卫东(另案处理)于2005年11月13日晚上从广东省东莞市逃跑。随后,被告人雷立波、冯林涛、范亚林、孙小川则按照被告人何军兵的安排,驾驶一辆“马自达”轿车从广东省深圳市逃往四川。次日途经我省独山县麻尾毒品检查站附近时,4被告被黔南州警方一举抓获。
经审判,2名主犯付强、谢小隆分别被判处死刑。另2名主犯张绍粮、何军兵获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7名罪犯被判处相应刑罚。
该案曾经于1月11日开庭审理,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当天的审理工作未能全部完成,故延续到2月6日才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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