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春节临近,如何回家成了在外工作的人们最大的苦恼。今年除了传统的火车、汽车外,拼车回家成了新的选择。乘坐者与车主既可以是朋友也可以是陌生人,大家一起分担行程的过路费、汽油费等开支。对这个民间你情我愿的“拼车”,南宁运管部门却认为“这是违法的,只要私家车主向搭乘人收费,就是非法营运,将会被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陈才
当更多的人选择在汽车站或火车站的售票网点,排上几个小时的队,依然难求一票的时候,另外一些人则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回家过年的问题,拼车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尽管今年春运期间铁路、公路票价声称不上涨,但车票难买却是让人郁闷的事实,有些人甚至因此无法回家过年。在这种背景下,对拼车回家过年,有关部门不妨给予一些理解和宽容,不要一棍子打死。
首先,无论是火车、飞机还是长途客运,其实质都是一种交通公共服务,春运期间一票难求,不少人因此无法回家过年,从本质上来说,这是由社会公共产品的供应不足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由私人来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无疑能弥补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春运期间的客运压力。就像人们到大医院看不起病,自然而然地会想到私人诊所,这有什么不妥呢?
其次,拼车回家彰显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互助精神,这一点,并不因为车主向乘车人收一点钱就可以抹煞。笔者在外地工作,每年过年同样要为如何回家而烦恼,如果有顺风车可以搭,当然求之不得,我也愿意支付一定的交通费。在我看来,不管是上班拼车还是过年拼车,对车主来说,能把车拿出来跟大家拼,对急着过年回家的人来说就是一种帮助,已经难能可贵了。
再者,从法理上讲,拼车与非法营运并不能画等号。所谓非法营运,是指无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拼车显然不是以运营为目的,不过是私家车主为了节省油钱(这甚至不是主要目的),百姓图个乘车方便而产生的互助行为。从这一点讲,拼车怎么够得上违法?况且,法治社会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而对于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则自由。而当前,在国家相关法规条文当中,并无拼车违法这一说。运管部门究竟根据那条法规认定拼车违法,笔者不得而知。
至于出车祸后人身意外伤害等问题,完全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完善保险制度予以解决。由此,还希望有关部门,对拼车现象不要一棍子打死,不妨给予一些理解和宽容,寻求以人为本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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