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2月7日电(记者刘翔霄)记者日前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山西省县级以上医院将普遍实行院务公开,重点向患者公开医疗服务和收费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山西省卫生厅厅长李俊峰表示,实行院务公开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将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门诊及住院平均费用、单病种费用及医德医风投诉处理情况。
据了解,在“阳光诊疗”制度运行的同时,山西省卫生行政部门将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高费用诊疗项目临床路径,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处方评价制度,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进行公示和点评;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规定其收入不得与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取缔医院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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