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哥频被抢
1月4日凌晨4时左右,在郑州市花园路北段刘庄蔬菜市场附近,一名女出租车司机遭抢劫被杀。
1月19日早上,在沙口路东侧的一条小路上,29岁的的哥王师傅被发现躺在车里,满身是血。
2月2日晚7时,郑州市金鹏出租车公司司机崔某被砖头猛击头部致死,100多元现金及一部手机被抢。3日下午2时许,在马寨村附近,出租车司机李某被抢走400多元钱。歹徒鲁龙、郭万里、王均正随后被抓。
据了解,2005年,郑州市(包括区县)共发生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51起;2006年,发案42起。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4起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
提高警惕,与歹徒斗智斗勇
交巡警二大队民警根据近一年内破获的三起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出租车上岗营运统一安装有出租汽车专用防护屏,切勿人为拆除,留下隐患;对于那些不告知行车目的地,或要求出城而又对目的地表述不清的人要提高警惕;在天快黑时不能去城郊、案件易发区。若必须出城的,一定要在出租车公司或就近到出租车出市登记点进行登记,或者可以向巡逻民警进行登记;一旦遇险,可以采取加速中紧急刹车,然后跳车逃走,或者按下报警装置;当受到威胁时,自己要镇定,要设法稳住歹徒,争取时间,寻找机会报警;遇到有人抢劫时,逆行、闯禁行、开启双闪或大灯、轻微撞车等方式都可以使用。
抢劫的哥被判刑,不值
没钱可求助社会,明智
市民:抢劫行为破坏社会关系
市民郭先生说,开出租车的都不是有钱人,从报道上看,很多劫匪抢了100多元钱,为此被判刑,显然是愚蠢的做法。
王先生说,的哥被抢后,对人们的心理影响很大。很多的哥拉乘客时都心有防范,认为驾驶和副驾驶之间没有防护栏,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应该尽快装上。“人与人都变得猜疑起来,对社会的和谐来说,无疑是一种倒退。”
司机:身上钱不多一般不懦弱
上午11时,在嵩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二大队民警随即拦下了几辆出租车。
牌号豫AT××25雪铁龙车司机赵先生说,出租车分为白班和夜班,每天出门时身上只带100多元钱。虽然一天下来能赚200多元钱,但加油之后,所剩又不多了。
并且,的哥并不像歹徒想的那样懦弱,出租车一般都装有报警器,遇到危险,的哥也会通过智取的方式予以自保,并协助警察将嫌犯抓获。
律师:只要是抢劫后果都严重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凌兴高律师表示,抢劫是一种行为犯法,不管抢劫的财物多少,只要行为存在,都是犯罪行为。“不会说你抢一毛钱就判轻点,别人抢了1万元就判重点。只要是抢劫,罪行都不轻。”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时,很多司机会抵抗,往往容易出现重伤、死亡等情况,歹徒都会因此加重刑罚。”
民警:莫出手,出手即被捉
二大队三中队民警马海宁讲,去年9月份至今,二大队已经破获了4起抢劫案。去年9月4日深夜,一名外地货车司机在郑州遭到两名持刀男子抢劫,被劫后司机一边驾车追踪一边报警,15分钟内两名犯罪嫌疑人即被擒获。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到,很多司机乖乖被抢不做反抗,是一种明智的做法。等歹徒一走,立即报警,往往既保全了自己,又抓住了歹徒。
虽然一些劫匪抢了就跑,但还是难逃法网,就算抢的东西不多,也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抢劫行为最轻的也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致人身亡者还要偿命。
社会学家:社会安全感降低
“抢劫事件屡次发生,会降低社会的安全感。”河南省社科院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祁雪瑞说,的哥被抢折射出社会治安存在问题,对人们来说,心理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伤害。
接连出现的抢劫事件,也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心理暗示,易导致一些人因认识和判断上出现差错而犯法。
出路:没钱可寻求社会救助
祁雪瑞研究员说,现在,抢劫行为往往伴随着暴力,给受害者以财物甚至生命的损害。这与很多人没有法律观念或法律观念淡薄有关,有些人认为“抢少点就没事”,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很多人抢劫并不是因为不能过活,而是沉迷于网络,“抢点钱用来上网,这些人以年轻人最多。”
抢劫事件的发生,表明社会管理方面出现了问题。
对于那些年终没钱回家而铤而走险的人来说,抢劫是愚蠢之举。他们可以寻求社会的救助,最基本的可以报警求助,让他们送你到救助站,获得回家的路费。
那些因上网没钱而抢劫的人,缺乏的是法律观念。营造一个很好的法治环境、加强社会法治意识的教育,才是避免这种行为的根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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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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