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4种药品重新限价
鞍山日报消息 (孙婷昀 记者 王迪)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自5日起,我市将对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等10类354种2100多规格的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其中70%的品种下调价格,平均降价幅度20%,最大降幅85%,年降价金额约720万元。
据了解,此次降价考虑到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及市场流通现状,对价格偏高、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以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
此次限价中未涉及的剂型、规格以及非GMP药品,由有关企业自限价之日起十日内将定价资料上报给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此类药品在我省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此期间企业和医疗机构可以按原价格销售,逾期仍未经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则不得按原价格进行销售。
另外,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销售;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医疗机构销售降价药品的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明显下降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此次所列354种药品价格已在鞍山物价信息网上公示。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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