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10元就有颗“定心丸”
汕头市龙湖区泰龙居委的老纪原以开车谋生,去年突然发现踝关节疼痛,吃了药仍不见好,后被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确诊为尿毒症。老纪的妻子无业,53岁的老纪正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一病,他不得不辞工治病———家里的顶梁柱塌了。
老纪被确诊后先后住了两次院,每次花费都过万元。平时还要进行透析治疗,一次就要400元。一直以来,农村有句口头禅:“一病回到‘解放前’。”道出了因病返贫的无奈。
令老纪庆幸的是,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自付10元,住院费用便可报销,这真是给遭遇不幸的他吃了颗“定心丸”。据了解,在政策规定全年最高报销金额5000元的情况下,老纪的住院医药费一共报销了4200元。考虑到纪家的特殊情况,居委多次向街道和区里反映,两次为老纪发放医疗救助金合共4000元。
汕头市龙湖区从2004年下半年在9个村(居)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据新一年的政策,农民每人自掏腰包1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金额不变,省配套投入35元,市、区和镇(街道)的投入则从每人10元增加至15元,共计60元,报销封顶金额从2006年的5000元提高至1万元以上。
试推初期,对“缴10元钱就能报销几千元”的规定,村民们不信:“天下哪有这等好事?”但是,几十年的老病号纪燕辉做肾上腺瘤手术,获得了2500多元的住院治疗补偿金;纪苑晖的女儿发烧住院、吞异物开刀治疗,报销了3000多元费用……村民们还发现,报销很方便,只要单据齐全,按规定,5天内办成、一天内就能拿到钱。2006年,龙湖区有2687人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得到医药费补偿502万元,129人得到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达28万元。农民得到的补偿总额,相当于个人交费的3倍多。于是,农民们相信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那句宣传语: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得益归一头。
现实让农民尝到了合作医疗的甜头。龙湖区周厝塭共12个自然村,去年12月开始发动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名“参合”的人络绎不绝,一些在外打工的年轻人也纷纷打电话到居委询问手续该怎么办。居委党总支书记纪良山说:“之前还不知道群众能不能接受,没想到竟然有这么高的‘参合’率———超95%!”据龙湖区卫生局局长刘玉娟介绍,跨入2007年后,龙湖区的“参合”覆盖率已达100%。
本报记者 杨媛 通讯员 钟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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