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8日讯
“零就业家庭是当前社会中一个非常特殊的弱势群体,这些家庭往往因为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使生活陷入困境。”在政协海南省四届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中,詹长智委员呼吁,尽快启动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援助机制。
政协委员:
零就业家庭就业不容忽视
詹长智委员说,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或离岗状况的家庭。零就业家庭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文化程度又相对偏低,其子女往往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久而久之,容易形成贫困与失业的恶性循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已成为我省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詹长智指出,为了切实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全国不少省市已全面启动了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出台了一些重要的扶持政策。而我省目前这项工作相对滞后,对零就业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不够鲜明。
詹长智建议,我省已对零就业家庭的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尽快启动就业援助工作。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培训,尤其是因缺乏技能而未实现就业的人员,组织他们参加免费订单式培训,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把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重要渠道,政府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援助;通过减免税收、社会保险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援助零就业家庭。
人大代表:
政府既要扶贫也要帮智
一些省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政府应对零就业家庭给予特别的关注和扶持。
谢明中代表认为,零就业家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庭里有确实有就业能力但没有工作的成员,另一种则是家庭里根本没有有就业能力的成员。这两种情况需要分别对待。对根本没有有就业能力成员的家庭,需要通过政府部门提供的低保等来保障其生活。对于家里其实是有有就业能力成员的来说,需要有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来帮助他们就业。
谢明中说,政府要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广泛调查摸底,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对能就业的人员进行扶持。同时,劳动部门还要加强培训工作,并且是有针对性地根据这类人员进行技能、素质培训。
黄田春代表认为,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来说,靠政府低保保障不是长宜之计,必须想方设法帮助这些人就业,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和家庭。现在许多人的观念还待更新,有些人大事干不了,小事又不愿意干,存在怕苦嫌累思想,政府要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来引导他们改变这些落后观念。
人劳部门:
零就业家庭有望得到扶持
省人劳厅培训就业处处长李宏亮今天下午告诉记者,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已经引起了人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政策即将出台。李宏亮说,省人劳厅已经研究制订了相关措施,并形成了文件草案,目前文件已送财政厅会签。我省拟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纳入就业困难对象范围,给予就业援助,使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其他相关待遇。
据了解,零就业家庭成员如能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便成为了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可享受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自主创业税收减免、小额贷款等扶持性优惠政策,招用他们的企业可享受减免税、一次性奖励等鼓励性优惠政策。如能纳入就业困难对象范围,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将更多,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
另据了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中的“4050”人员及被征地农民中享受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也有望纳入就业困难对象范围。
目前,我省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有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7类人员,纳入就业困难对象范围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即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黄晓华张苏民)(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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