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我省2006年市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进行面试。
昨天,省人事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全省统一于3月3日进行,当天上午8:00开始面试(7:30开始熟悉题本)。面试地点由各市人事局负责确定,须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面试试题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命制,全省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面试满分为100分。
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每个考官组中从人事、公安部门抽调的考官分别不得超过1名。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参加笔试时所持的相关证件)(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面试人员须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考生逐一进入考场进行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只能说明自己的抽签顺序号。未进行面试前不得离开考生候考室。(屈凤丽)
来源: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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