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2月8日电(记者赵叶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近日透露,2006年海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575件,追究错案责任18件27人,处理违法违纪法官23名。
2006年海南省法院系统对涉及拖欠工资、赡养费、医疗费等803件民事案件,依法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确保群众生活的需要。
坚持错案追究。一年来海南全省法院审查682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追究错案责任18件27人,追究违法审判责任11件15人。同时,推行“判后释明听证”和“院长接访听证”。
2006年海南各级法院通过群众来信来访、互联网站、媒体报道等渠道受理法官违法违纪举报159件,比上年下降31%。按照“有案必查”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对所有举报都进行了调查,共处理法官违法违纪19件23人,其中撤职、降职4人,行政记过、记大过13人,行政警告3人,限期调离法院1人,通报批评1人,待结1人。(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