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获悉,中纪委已经介入调查胡星案。据透露,由中纪委组织成立的专案组,目前全面负责对胡星案的调查,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在专案组担任副组长,根据规定,对于胡星案的任何情况,都将由专案组统一处理发布。1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通缉云南省交通厅现任副厅长胡星。
外界注意到胡星在任职交通厅副厅长之前,曾是昆明市主管城建、规划的副市长。而这是中国目前官员腐败涉案最多的两个领域:交通和房地产。被通缉前有说有笑“一点征兆都没有。”一家中央媒体负责人听到胡星被通缉的消息感到很惊诧,就在一星期前,他们还在一起吃过饭,“当时胡星有说有笑,没看出有什么异样。”胡星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1月17日上午到省委党校,为一个培训班介绍云南省的交通建设基本情况。“胡星是2004年12月由昆明市副市长调任省交通厅副厅长,分管水运、公路运输、交通安全和外事。”云南省交通厅新闻信息中心主任张弼贤说。张弼贤在今年1月22日上午还见到过胡星,“没有打招呼,他推门进去了”。胡星的办公室在张弼贤对门。几天后,当交通厅的同事们看到胡星上了通缉令时,所有人都措手不及。“因为上面没有定论,厅里没有对胡星的事情作通报。”据警方透露,胡星是在今年1月25日,也就是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前一夜,乘坐飞机出逃。此案发源于“金碧阳光”“如果错过机会,你要再等百年!”2004年,很多昆明市民对这句富于霸气的广告词有深刻印象。这句广告语出自一个叫“金碧阳光倾城名筑”的楼盘。一位权威知情人向本报记者透露,胡星案发,就是源于“金碧阳光”楼盘。权威知情人告诉记者,开发“金碧阳光”的昆明金城阳光屋业有限公司正是胡星弟弟胡彬入股的公司。本月5日,记者在昆明市工商局查询该公司登记资料获知,金城阳光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其经营范围包罗万象,除了房地产开发外,还包括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等等。另外公司注册资本为“510万元”,两个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张西玛占81%,412万;李彬占19%,98万”。资料还显示,张西玛和李彬均是深圳人。“这个李彬就是胡星弟弟胡彬的另外一个名字。”知情人透露。胡星为了让弟弟李彬的公司拿到金碧阳光楼盘这块地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时任昆明市副市长的胡星通过昆明市土地拍卖中心,进行一次假拍卖。胡星对手下人“放出风”,说这是省委某主要领导的一位亲戚开发的项目。很快,“金碧阳光”顺利办完各种手续,大肆违规开发,楼盘的容积率更是高达“4.90”。“金碧阳光”楼盘的违规开发,曾引起当地干部群众强烈不满。云南省领导曾要求昆明市委市政府调查楼盘违规行为,但最终不了了之。
本报综合《南方周末》、《新快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