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文弈)早报去年12月12日报道了已婚男子张某隐瞒婚史与其他女子“谈恋爱”,后因感情不和,女子离他而去,为将女子唤回,张某竟绑架女子的妹妹进行威胁一事。昨天上午,张某被集美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元。
已婚的张某来厦打工,认识了同在厦门打工的周某,异乡的寂寞促使二人很快发展为同居关系。后来,双方因为发生感情纠葛,周某不辞而别,独自离开厦门返回老家。
为迫使离开厦门的周某回来与其见面,去年11月1日傍晚6点左右,张某竟采用持刀威胁的手段,将周某的妹妹从街道三岔路口劫持到一在建工地的顶部。其间,张某不听公安人员劝阻,不顾周某妹妹不停的哭喊,用尖刀抵住她的脖子,称要与她同归于尽。张某同时多次打电话要挟周某,称只有周某来厦门与其见面,他才会放了她的妹妹。
为了人质的安全,现场民警决定主动出击,果断靠近并将其制伏,成功解救出人质。
事后张某称,为使周某回来,他已经做好了自杀的准备。不过法院认为,张某主观上虽然是为了与周某见面,但其客观上实施了绑架人质的行为,在公安干警的规劝下,张某仍拒绝释放人质,并多次威胁要与人质同归于尽,已经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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