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柯帆)现年23岁的浏阳籍男子邓晓,因生活受挫产生报复社会的恶念,持刀将一名坐台小姐刺死。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邓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73948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邓晓因生活受挫产生杀人报复社会的恶念,2006年8月1日20时许,邓晓携带一把水果刀窜至长沙市某休闲中心,以做按摩为名要被害人张某某为其服务。邓晓与张某某发生性关系后,邓趁张洗澡之际持刀对张连捅数刀,致使张全身多处裂伤,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邓晓要服务员报警,向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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