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报道:2月5日晚,一中年男子窜至武汉市某单位办公室偷盗。保安发现后紧紧追赶,小偷见无路可逃,从江滩跳入水中,游离岸边十余米,与众保安、群众僵持。民警接警后赶到,为防止发生意外,决定放小偷上岸,给其一条生路。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前几日发生在厦门的一条新闻:一个小偷,偷了价值数十元的钢管扣件被追跳入池塘。现场有数百人围观,唯一出口被围观群众守住,小偷不敢游上岸怕遭暴打,最终被淹死。
小偷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人们时常以过激的方式对待小偷,诸如被五花大绑,拳打脚踢,示众侮辱等等。而正是因为人们的不冷静,悲剧屡屡发生,小偷被打死打残,打人者也沦为阶下囚。而一些小偷因为害怕挨打等,慌不择路中摔死、淹死的事情也常见报端。
让小偷趁着夜色逃窜了,固然有些遗憾,但警民放其一马的举动还是令人欣慰的。人们之所以选择“放”小偷,并非是对不法分子的妥协和放纵,而是因为其当时正面临着生命危险,倘若再穷追猛打,很可能遭遇不测。在这个时候,人们选择了更为理性的方式,确保小偷能活下去。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即便做出了不法之事,其生命同样不该被漠视。
希望逃走的小偷能尽快投案自首,洗心革面。同时人们也应从中有所启迪,每个人的生命都值得尊重,遇到类似情况,莫再做出极端举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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