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中山讯(记者王锋通讯员朱仕宏)一名女子因为感情纠纷,竟然挟持情夫12岁的儿子,并且用汽油浇淋男孩,威胁点火焚烧。昨天,中山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辛某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9月15日中午12时左右,中山小榄镇一家士多店门前发生一起劫持人质事件,劫持人质的是一名年轻女子,被劫持的是一名12岁的小男孩。
接到报案后,小榄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该女子全身被汽油淋湿,紧紧箍住一名小男孩脖子,右手用水果刀抵着小孩脖子,左手拿着打火机不断地打火。
该名女子口中不停地大叫:“不要过来……”小男孩的身上也被倒了汽油,一旁的小男孩母亲乞求该女子放了小孩,但招来该名女子大骂。
民警讨论后决定通过谈判引开其注意力,寻找机会制服该女子。于是,民警让小孩母亲继续与该女子对话,而民警在一边寻找机会。果然,该女子注意力转移。在一侧等待机会的民警见状,一个箭步冲到女子背后,将其双腕死死抓住。其他民警和联防队员几乎同时冲上去,十几秒内将该女子制服。从到达现场到解救人质,警方仅用了不到10分钟。
据悉,该女子辛某是广西人,在小榄一家模具厂担任文书。2005年4月份,该女子和被劫持的小孩父亲陈某结识后产生感情,后双方在交往中建立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至2006年6月,二人在断绝交往的过程中,引起了辛某不满。去年6月15日,辛某决定报复陈某,用刀劫持其12岁的儿子,并在孩子身上淋上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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