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位老人被骗1400万索赔难
诈骗犯被判刑,检察机关称需请有关部门继续追赃款
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
本报讯老人们或情绪激动,或以泪洗面,或神情黯然。日前,他们中的代表汇聚在罗湖消委会会议室,与律师及消委会工作人员商讨如何追回被金球绿藻公司骗去的1400万元。
“幸运抽奖”老教授受骗
2004年3月,退休教授陈老师和朱某接到一企业的电话,称他俩是幸运嘉宾,让领取保健礼品。两老人到公司后,却有推销员推荐产品,称他俩可以49930元的优惠价格买到10套保健药品。他俩匆匆在合同上签字,并到银行取了47282元转到公司名下。
陈老师和朱某回家后,感到不对劲:本来是去取礼品的,却买了不需要的产品。而该公司配送的所谓2000股创业股票,不过是画的一张“馅饼”。他俩再次来到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时,却被告知要收3309元手续费。交涉无果后,他们投诉到罗湖区消委会。
2005年底,罗湖消委会将此案移交给检察机关。2006年2月,检察机关对金球绿藻公司及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06年12月8日,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范小健等6人均犯集资诈骗罪。主犯范小建被判刑11年,罚金20万元;郝庆元被判刑10年,罚金20万元。而金球绿藻公司被判罚40万元。
记者了解到,尽管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裁判金球绿藻公司及诈骗犯将赃款返还给86名被害人。但由于6名获刑者中,有5名不服法院判决,已经上诉,被骗钱款依然没有着落。
检察机关继续追赃款
老人们的座谈会即专门商讨如何在终审判决中表达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追回被骗钱款问题。老人们决定,由律师统一撰写、递交上诉状,讨回被骗钱款。
令人费解的是,当记者采访受骗老人的时候,他们都不忘提醒记者,最好不要将受骗的事见报,即使见报也千万别将他们的名字公之于众,因为家中子女和老伴至今还不知道他们受骗的事情。一旦名字被见报,自己在子女和老伴面前“难以做人”。
记者了解到,市检察院表示,将督请相关职能部门继续追赃,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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