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对“恶讨”者开罚单
两乞丐被处行政拘留
法制网讯 记者余东明 《法制与新闻》记者谢台选 通讯员陈正明 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近日对两名来自外地的“恶讨”妇女开出第一张治安罚单,分别被处行政拘留10天。
据了解,2月7日12时左右,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8名便衣民警在商贸区海洋摄影图片社附近出警时发现,两名中年妇女带着两个6岁左右的小孩在“蹲点”,当一名中年男子路过时,小女孩立即跑上前跪在男子面前,双手抱住其大腿乞讨,该男子只好掏出一枚硬币丢进小女孩手中的塑料碗。不想小女孩刚松手,小男孩又追上来,男子又掏出一枚硬币,没等这名男子走远,小女孩的母亲再次冲上前,跪在地上死死抱住他的双腿。就在男子准备第3次掏钱时,民警们上前将两名“恶讨”妇女和小孩控制住。
据悉,义乌市公安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对这两名“恶讨”妇女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另外,对两名小孩暂时送往福利院托管。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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